近日,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(试行)》)。
《办法(试行)》除了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、管理、监督、处罚等作了规定,其中,总则部分的第五条规定:城镇污水处理实行市场化运营,依法实施特许经营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应通过法定程序选择污水处理运营企业,并签订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合同。事业单位性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改制为企业。
这是其中变动变动最大、最为重要的一条,这意味着山西省内的污水处理厂将全部转为市场化运营,这对环保市场而言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信息。
长期以来,对环保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呼声经久不减,但是因为牵扯因素较多以及涉及到利益转换整体推进缓慢,不同地区市场开放程度不同。
然而,就目前的情况看,很明显的一个现象是,开放度越大的区域环保产业发展好,环保行业内知名的的环保企业几乎存在于市场化空间较大的区域,同时,市场化越大的地区环境治理的效率也更高。
更经济整体的发展规律相同,一些产业是需要足够的市场化变革的,环保就是这样的行业。用市场的竞争机制来驱动环境治理效果,这是在经济学中被证明是最有效的方法,也是发达经济体制下的正在使用的模式,也只有在这样的模式下才能培养出世界级的环保公司。
我国经济规模庞大,人口众多,环境污染治理市场更加广阔,也更有利于市场化对环境污染治理的作用效果,这已经在一定程上得到了验证。
因此,环保市场化有着十分的必要性和利好。在当前,环保形势的大变革下,市场化改革是各地区、各领域实现快速转变的突破口。
山西省长期依靠能源输出型经济,发展模式粗放,环境资源消耗严重,污染问题突出,自环保督察实施以来,尽管有所改观,但是转变缓慢,因此急需要引入高效的市场化机制,这无疑是快速、高效解决严重的环境问题的良方。
当然,这种转变有环保高压政策的倒逼作用在其中,变革需要在大的趋势下推进,当前的明快、实效的环保形势显然是明朗的。
对于环保从业者,要充分地把握好这场大变革,找准自己的位置,响应式带变革的需要,机不可失、时不再来